童養(yǎng)媳是什么意思?
你有沒有在老照片里見過那種穿著舊布衣、低眉順眼的小女孩?她可能被抱進一個陌生人家,從此不再叫“媽媽”,而是叫“阿嬤”——這就是“童養(yǎng)媳”的故事。
童養(yǎng)媳,是舊時中國一種特殊的婚姻習俗。簡單說:就是把未成年的女孩(通常是幾歲到十幾歲)送到男方家里撫養(yǎng),等她長大后,再與男方成婚。聽起來像童話,但背后藏著多少辛酸。
舉個真實案例:我外婆的表姐,小名叫阿秀,五歲那年就被送到了鄰村一戶人家做童養(yǎng)媳。那家人沒有兒子,就從親戚家“領養(yǎng)”了她。阿秀從小洗衣做飯、照顧弟弟妹妹,連過年都只能吃剩飯。十歲那年,她第一次見到“未婚夫”——一個比她大三歲的男孩,眼神躲閃,說話結巴。兩人沒說過幾句體己話,就按規(guī)矩拜了堂。
這不是個別現(xiàn)象。據(jù)《中國婦女史》記載,民國時期,四川、湖南、江西等地仍有大量童養(yǎng)媳存在。她們不是“被娶”,而是“被養(yǎng)”。養(yǎng)父母未必真心疼愛,有時還把她當免費勞力。有的孩子因營養(yǎng)不良早早夭折,有的則因長期壓抑精神失常。
為什么會有這種習俗?原因復雜:一是重男輕女,怕女兒出嫁后“潑出去的水”;二是經(jīng)濟壓力大,女方家庭無力供養(yǎng)女兒;三是宗族觀念強,認為“媳婦要從小培養(yǎng)才聽話”。
如今,童養(yǎng)媳早已被法律明令禁止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1041條明確反對包辦婚姻)。但在一些偏遠地區(qū),類似“早婚”“換親”現(xiàn)象仍偶有發(fā)生。我們不是要批判過去,而是提醒:每一個女孩,都應該擁有選擇人生的權利。
如果你在朋友圈看到一張老照片,別只覺得“復古好看”,試著問問:這張笑臉背后,藏著怎樣的童年?
童養(yǎng)媳,不是一個詞,而是一代人的沉默記憶。愿今天的女孩,不必再用一生去“長大成人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