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呀~我是你們的老朋友小雅,一名專注婚姻與房產法律問題的自媒體作者。最近后臺收到好多姐妹私信:“離婚了,房子明明分給我了,對方卻死活不配合過戶,我該怎么辦?”今天就用真實案例+實用建議,幫你理清思路,少走彎路!
Q:離婚協議寫明房子歸我,但前夫/前妻就是不配合過戶怎么辦?
別急,這種情況很常見!我之前幫一位讀者處理過類似案子——小林(化名)和丈夫離婚時簽了協議:婚內房產歸她所有,男方需在30天內配合辦理過戶。結果男方拖了半年,電話不接、微信不回,還說“你先付我補償款我才過戶”。
這時候,千萬別自己硬來!第一步要做的,是保留證據:離婚協議書、法院判決書(如有)、雙方溝通記錄(微信、短信、錄音)、房產證復印件等。這些都將成為后續(xù)維權的關鍵武器。
Q:我能直接去房管局強制過戶嗎?
不能哦~目前大多數城市要求“雙方到場”才能辦理過戶,單方面無法操作。但好消息是,如果你有生效的法律文書(比如法院判決或調解書),可以憑此申請強制執(zhí)行!
就像小林最后走的流程:她拿著法院出具的《民事裁定書》,向當地法院提交強制執(zhí)行申請。法院立案后,會通知男方限期履行義務;若仍拒不配合,法院可依法查封房產、罰款甚至拘留——真的不是嚇唬你,現實中很多“老賴”就是被這樣震懾住的。
Q:如果對方一直拖延,我是不是只能干等著?
當然不是!建議你這樣做:
先發(fā)律師函(成本不高,但很有威懾力)
同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(最快12個月就能啟動)
如遇惡意轉移財產,可追究其法律責任
記?。悍慨a歸屬權一旦確定,法律就會保護你的權益。別讓“不配合”成為你拿回自己應得資產的絆腳石。
最后送一句暖心話:離婚不可怕,怕的是不懂法、不敢維權。愿每個努力生活的你,都能在風雨后迎來屬于自己的陽光房。
如果你也遇到類似困擾,歡迎留言交流~我們一起成長,一起變強大 ??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