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成傻子:17歲女孩去文身遭店老板怒斥
“姐,我想紋個‘自由’?!?7歲的小雨(化名)穿著白襯衫、扎著馬尾,站在文身店里,眼神亮得像星星。
店老板老張一邊戴手套一邊翻白眼:“你才17?你懂什么叫自由?”
小雨一愣:“不就是字嗎?我寫得好好的!”
老張冷笑:“你這叫‘傻子式自由’!你以為紋了就能自由?你連身份證都沒辦全,連奶茶都買不了,還談什么自由?”
小雨臉紅了,但還是堅持:“可我覺得很酷啊,朋友都紋了,我也想……”
老張一把拽過她的手,指著她手腕上那塊還沒長齊的青春痘:“你看你這皮膚,紋完不得留疤?你爸媽知道嗎?你敢跟他們說‘我要紋自由’?”
小雨低頭:“他們肯定罵我瘋了……”
老張嘆口氣:“不是你瘋,是你太天真。紋身不是貼紙,是烙在肉上的故事。你現在覺得酷,三年后可能后悔到哭?!?/p>
小雨終于哭了,不是因為怕疼,而是被戳中了——原來自己只是在模仿別人的人生,沒想過“自由”到底是什么。
老張遞給她一張紙巾,語氣軟了些:“別急,等你25歲,再來看我。那時候你要是還想去紋,我給你打八折?!?/p>
小雨擦干眼淚笑了:“那您得記得,我一定會回來。”
后來呢?
三個月后,小雨發(fā)朋友圈:“謝謝老張,讓我笑成了傻子,但也清醒了一次?!迸鋱D是她手腕上的一顆痣,她說:“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‘自由’——不用紋,也能活出自己的樣子?!?/p>
評論區(qū)炸了:
“笑死,我當年也這樣,結果紋了個‘愛自己’,現在看像‘艾自已’。”
“建議所有青春期孩子先去文身店走一圈,再決定要不要紋?!?/p>
“老張才是真·人生導師,比我媽講道理多了?!?/p>
所以朋友們,別急著用紋身定義自己。有時候,一個暴脾氣老板的怒斥,比一萬句雞湯更管用。
畢竟,笑成傻子不可怕,怕的是永遠不懂自己為什么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