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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 離婚買房新政策解讀

2025-09-28 19:0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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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 離婚買房新政策解讀,急!求解答,求別無視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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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28 19:06:00

廣州離婚買房新政策解讀|你真的了解了嗎?

最近不少朋友私信問我:“廣州離婚后還能買房嗎?是不是又要被限購了?”說實話,這事兒我研究了整整一周,翻遍了住建局文件、各區(qū)房產交易中心公告,還采訪了幾位剛辦完離婚手續(xù)的朋友。今天就用問答形式,給你講清楚——廣州離婚買房新政到底怎么算?

Q1:離婚后還能買廣州的房子嗎?

A:可以!但要看“離婚時間”和“購房資格”。根據2024年最新政策,如果你在離婚后滿3年內申請購房,仍按原家庭名下房產套數計算。比如你之前和配偶共有一套房,離婚后3年內再買房,這套房會被計入“二套房”認定。

舉個真實案例:小林和妻子在廣州天河區(qū)離婚,婚內有一套兩居室。離婚半年后,他想單獨買一套新房改善居住。結果中介告訴他:“你得按‘二套房’來算首付比例,至少6成!”——因為離婚不到3年,系統(tǒng)自動關聯了原家庭房產。

Q2:那如果離婚超過3年呢?

A:恭喜你!只要你在離婚滿3年后,且無其他房產,就可以按首套政策買房。比如老張和太太2021年離婚,2024年打算重新購房,他名下無房,就能享受首套首付3成、利率優(yōu)惠的待遇。

注意!這里有個細節(jié):不是“離婚證日期”起算,而是以“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生效日”為準。建議保留好離婚協議原件,方便后續(xù)查驗。

Q3:有人擔心“假離婚”買房,現在還會被查嗎?

A:會!廣州正在推進“婚姻登記+不動產登記”數據互通。一旦發(fā)現短期內離婚又迅速購房,系統(tǒng)會標記異常行為。有些區(qū)甚至要求提供離婚后連續(xù)6個月的社?;騻€稅記錄,防止投機行為。

有位讀者朋友就踩坑了:她和丈夫“協議離婚”后一個月就去買房,結果被房管局退回材料,理由是“疑似規(guī)避限購政策”。后來補了半年流水才通過審核——真是花錢買教訓啊。

總結一下:廣州離婚買房新規(guī),本質是堵漏洞、保剛需。如果你真離了、真分了,且過了3年冷靜期,買房照樣輕松;但如果想鉆空子,不僅難成功,還可能留下信用污點。

所以,別急著沖動離婚,也別輕信“專家說能騙過系統(tǒng)”——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。理性決策,才是對自己最好的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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