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:明明只是遲到幾分鐘,卻被公司發(fā)了一張“處罰通知單”?不是警告,不是提醒,而是正式的書面文件——像極了學生時代被班主任叫家長那種窒息感。
我前陣子就親歷了這事。那天早上地鐵晚點,我遲到了17分鐘。本以為領導會口頭提醒,結果下午兩點,一封《關于員工XXX遲到行為的處罰通知》郵件直接砸到我郵箱。標題刺眼得像刀子:“請于24小時內簽署并歸檔?!?/p>
朋友看到后第一反應是笑:“你這不就是職場版‘罰抄’嗎?”但我說,這不是笑話,這是真實發(fā)生的職場規(guī)則。更扎心的是,這張通知單上寫明了:“依據《員工手冊》第5.3條,累計三次遲到即視為嚴重違紀,可解除勞動合同?!?/p>
于是我在小紅書發(fā)了個帖子:“一張紙,能讓你心跳加速?”沒想到評論區(qū)炸了——有人曬出自己被罰的截圖,有人說“我們公司連穿拖鞋都扣錢”,還有人留言:“我被罰了200塊,因為沒在群里回復‘收到’。”
那我到底該怎么辦?我問了HR,她答得很干脆:“簽了,別糾結。不簽,后續(xù)可能影響績效、晉升甚至調崗?!蔽疫@才明白,這不是懲罰,而是一種管理信號:你在這家公司,必須接受它的“游戲規(guī)則”。
但問題來了:這種處罰真的合理嗎?有法律依據嗎?我查了《勞動合同法》,發(fā)現第39條規(guī)定,只有“嚴重違反規(guī)章制度”才能解除合同。而“遲到一次扣工資”是否屬于“嚴重違紀”?法院判例顯示:若制度明確、程序合法、且多次發(fā)生,才可能成立。
所以,如果你也收到類似通知,建議這樣做: 1?? 先冷靜,別沖動簽字; 2?? 查看公司制度是否公示、是否合法; 3?? 保留證據(如打卡記錄、溝通記錄); 4?? 必要時找勞動仲裁或律師咨詢。
這張通知單,表面是懲罰,實則是職場生存課:它教你如何與規(guī)則共處,也提醒你——別把“小事”當兒戲。畢竟,誰也不想,因為一次遲到,被貼上“不靠譜”的標簽。
最后送大家一句話:在職場里,情緒可以波動,但底線不能失守。這張紙,不只是一張單,它是你職業(yè)邊界的試金石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