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困惑?結婚后買房,貸款卻只有一個人在還——那房子到底屬于誰?
這是很多夫妻婚后最敏感也最容易引發(fā)矛盾的問題。今天,我就用真實案例和法律視角,幫你理清這個“愛與財產(chǎn)”的邊界。
先說個我朋友小雅的故事:她和老公結婚三年,兩人感情穩(wěn)定。2021年,他們一起買了套婚房,總價300萬,首付80萬是小雅爸媽出的,剩下220萬貸款,全部由小雅個人工資償還,每月還貸約1萬元,持續(xù)了整整五年。
后來兩人因性格不合分居,男方提出離婚,要求分割房產(chǎn)。小雅慌了:“房子是我一個人還的,難道也要分一半?”
律師告訴她: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第1063條,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(chǎn)還貸,若能證明該部分資金來源于個人收入或父母贈與(且未明確表示贈與雙方),那么這部分還款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,屬于個人財產(chǎn)。
但!關鍵來了——如果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,哪怕只有一人還貸,法院通常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除非你能提供清晰證據(jù),比如銀行流水、轉賬記錄、書面協(xié)議等,證明你獨立承擔了全部還款義務。
所以,小雅雖然辛苦還貸,但由于房產(chǎn)證上寫了兩個人名字,最終法院判決房子歸她,但她要補償男方約30%的份額——相當于她還貸的那部分錢折算成比例。
這不是冷冰冰的法律,而是婚姻中“愛”與“理性”的平衡點。
如果你也正面臨類似情況,請記住三點:
婚后買房盡量寫清楚出資來源,最好簽一份《婚內(nèi)財產(chǎn)協(xié)議》,白紙黑字更安心;
保留所有還貸憑證,包括銀行流水、轉賬截圖、備注說明;
房產(chǎn)登記時,慎重選擇“共同共有”還是“按份共有”,這直接影響未來分割方式。
婚姻不是合伙開公司,但財產(chǎn)關系確實需要透明。別讓愛變成一場“隱形負債”。
愿每個努力生活的你,都能被法律溫柔以待,也能被愛人真誠守護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