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沒有想過,一段婚姻走到盡頭,卻因為一方“死活不同意”,就真的離不了?
最近一位讀者私信我:“我老公就是不簽字,民政局說必須雙方到場,這日子怎么過?”——這不是個例,而是很多人心中的困惑。
其實,法律早就給了我們答案:現(xiàn)在離婚,不是“一方不同意就離不了”。但前提是——你得走對路子。
舉個真實案例:杭州的李女士,結(jié)婚8年,丈夫長期家暴、冷暴力,她忍了三年,終于決定離婚??赡蟹綀詻Q不配合,連調(diào)解都不來。李女士沒哭沒鬧,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。
法官問:“你們感情真的破裂了嗎?” 李女士拿出微信聊天記錄、報警回執(zhí)、醫(yī)院診斷書,一一展示。法官看完后說:“證據(jù)充分,感情確已破裂,判決離婚?!?/p>
你看,這就是關(guān)鍵——法院不看誰愿不愿意簽,只看證據(jù)足不足。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(比如家暴、分居滿兩年、出軌等),哪怕對方死活不同意,法院也能判離。
當然,也有人擔(dān)心:“那是不是很麻煩?要打官司,費時又費錢?” 確實,訴訟離婚比協(xié)議離婚復(fù)雜些,但別怕?,F(xiàn)在全國法院都支持線上立案,材料準備齊全,一般36個月就能拿到判決書。而且,律師費用也不高,很多地方還有法律援助。
還有一種情況:一方失蹤、聯(lián)系不上怎么辦? 這時候可以申請“宣告失蹤”,然后憑法院判決直接離婚。2023年北京有個案例,妻子找了三年都沒找到丈夫,法院最終裁定她可以單方離婚。
所以,親愛的姐妹們,別被“必須雙方同意”這個說法困住。婚姻不是枷鎖,而是選擇權(quán)。如果你已經(jīng)看清現(xiàn)實,那就勇敢邁出那一步——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,而不是在沉默中耗盡人生。
記?。弘x得了,是因為你值得更好的生活;離不了,往往是因為你還留戀過去。
別讓“他不同意”成為你自由的借口。你的幸福,不該由別人決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