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沒有想過,每天辛苦上班的8小時,真的被尊重了嗎?
最近我認識一位95后設計師小林,她在一家初創(chuàng)公司做UI設計,連續(xù)加班三個月,每周工作7天,卻只拿到基本工資。她說:“老板說這是‘奮斗文化’,但我感覺像被榨干?!敝钡剿钠鹩職庀騽趧颖O(jiān)察部門投訴,才得知自己被違法延長了工時——每月超時工時達60小時,且未支付加班費。
這并不是個例。根據《勞動法》第36條,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、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。而現(xiàn)實中,很多人在“自愿加班”“團隊氛圍好”的名義下,默默承受著不合理的勞動強度。
問:如果我經常被要求加班,但沒簽合同,也沒寫明加班費,怎么辦?
答:別怕!哪怕沒有書面協(xié)議,只要你能提供打卡記錄、聊天截圖、郵件往來等證據,就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。2023年北京一案例中,法院支持了外賣員因未支付延時工資的訴求,即使他沒簽正式勞動合同。
問:我剛入職不久,公司說我試用期可以不繳社保,合法嗎?
答:不合法!《社會保險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養(yǎng)老、醫(yī)療、失業(yè)、工傷和生育保險,無論是否處于試用期。去年廣州一名應屆生發(fā)現(xiàn)公司試用期不繳社保后維權成功,最終不僅補繳了社保,還獲得了賠償金。
問:如果我被辭退,公司說“不合適”,我能要賠償嗎?
答:關鍵看是不是“合法解除”。若無正當理由單方解約,屬于違法解除,你可以主張雙倍經濟補償金。比如杭州一位程序員因拒絕調崗被辭退,法院認定其行為合理,判決公司賠償近3萬元。
勞動權益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,而是每一個普通打工人清晨趕地鐵時的疲憊、深夜改方案時的堅持、以及面對不公時那份不肯低頭的尊嚴。
別讓“努力”變成“被剝削”,也別讓“年輕”成為壓榨的理由。你的每一份付出,都值得被看見、被尊重、被回報。
轉發(fā)給正在打工的你,愿我們都能在職場中,既發(fā)光,也不受傷。

